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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电梯执行24小时服务新规
作者: 2008-08-23 11:15:04 浏览: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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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济南出现不少电梯事故。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及74家电梯维保单位,共同探讨电梯安全运行的有效措施,明确使用和维保双方责任,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书,并将于9月5日之前在电梯前全部张贴。

    由于电梯分布广泛,监督管理人员很难掌握6000多部电梯的全部使用信息。为此,质监部门制作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书》,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24小时安全承诺服务活动。

    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书要求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生效后,维护保养单位应在负责维护保养的电梯中张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书。维保单位要完善维护保养记录,每15天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向用户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在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市区30分钟内,郊区不超过1小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以确保人身及电梯安全。

    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9月5日前将全部张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书》,在维护保养合同生效后,各维保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未经定期检验或未按规定张贴检验合格标志的,维保单位要书面告知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同时,质监局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其在定检时认真核查《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实施的有效性,对未落实维修保养单位或合同时限、业务范围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为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和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按规定落实维护保养单位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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